导读:神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力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一方”)所持公司的17,450,700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合计17,450,700股,将分为六个标的进行拍卖,分别为245.07万股、30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处置;本标的物定价依据为2026年8月17日(不含)前20个交易日每股收盘价平均值的70%乘以总股数;本次拍卖的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10时至2026年8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
?中物一方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获悉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拍卖、变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物一方所持有的17,450,700股公司股票。目前上述法拍事项已公示,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拟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将拍卖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 中物一方 | 否 | 245.07 | 100% | 8.01% | 否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强制执行 |
| 300 | |||||||
| 300 | |||||||
| 300 | |||||||
| 300 | |||||||
| 300 | |||||||
| 合计 | / | 1,745.07 | 100% | 8.01% | / | / | /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拍卖背景:
1、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就与砺剑防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纠纷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并申请财产保全。
2、2026年7月1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绍兴柯桥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中物一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砺剑防务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轮候冻结中物一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拍卖时间:2026年8月17日10时至2026年8月18日10时(延时除外)
起拍价:2026年8月17日(不含)前20个交易日每股收盘价平均值×70%×拍卖股票数量(分别为245.07万股、30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300万股)。
关于本次司法拍卖具体情况详见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及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中物一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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