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富吉瑞: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2证券简称:富吉瑞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 | 2,300万元 | 0万元 | 不适用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包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 2,3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5.58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孚瑞”)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300万元的专项贷款,公司拟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富元及其配偶熊文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富元及其配偶熊文莉为英孚瑞提供担保事项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英孚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300万元的专项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富元及其配偶熊文莉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具体经办部门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富元及其配偶熊文莉为公司关联方,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7.2.11(五)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
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西安英孚瑞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黄富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12MA712JQ33Q | ||
| 成立时间 | 2020-03-27 | ||
| 注册地 |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天章二路223号普洛斯西安沣东产业园B2栋1层 | ||
| 注册资本 | 4,000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917.51 | 7,394.45 | |
| 负债总额 | 3,601.86 | 6,872.02 | |
| 资产净额 | 4,315.65 | 522.43 | |
| 营业收入 | 763.40 | 3,418.42 | |
| 净利润 | -206.78 | 307.63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英孚瑞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的,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英孚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全资子公司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业务的持续发展。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8%。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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