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准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股份完成过户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无偿捐赠已于2026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准科技”)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股份捐赠的基本情况
为了资助开展教育、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公益项目,为苏州教育和科学事业引才育才提供助力,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25年11月8日签署《捐赠协议》,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6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2%,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为了传承和弘扬李政道先生科学家精神与家国情怀,鼓励和支持全球范围内的青年投身科学研究事业,推进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和青年创新合作,全力培育更多未来战略科学家。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于2025年11月8日签署《捐赠协议》,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6,4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29%,捐赠
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2)。
二、股份捐赠进展情况2026年7月27日,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2026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54%;青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4,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3.55%,青一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股份捐赠过户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一)控股股东青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捐赠过户前 | 本次捐赠过户后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青一投资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000,000 | 24.64 | 40,000,000 | 20.54 |
| 宁波准智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910,000 | 17.92 | 34,910,000 | 17.92 |
| 徐一华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340,000 | 8.39 | 16,340,000 | 8.39 |
| 徐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50,000 | 6.70 | 13,050,000 | 6.70 |
| 合计 | 112,300,000 | 57.65 | 104,300,000 | 53.55 | |
(二)基金会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捐赠过户前 | 本次捐赠过户后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600,000 | 0.82 |
| 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6,400,000 | 3.29 |
| 合计 | 0 | 0 | 8,000,000 | 4.11 | |
注:上表所涉数据若出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捐赠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5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承诺:自标的股票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标的股票。每年最多可减持的股票,价值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对应年份的资金预算金额减去年初专项账户余额。每次减持遵循审慎稳健的原则。
3、本次股份捐赠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相关股东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股份捐赠过户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控股股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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