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公告编号:临2026-028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6元/股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公司本次回购同时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第八条的条件,即:(一)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二)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三)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29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 方案日期 | 2026/7/28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3,000万元 |
| 回购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回购价格上限 | 5.96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回购股份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回购股份数量 | 3,355,705股~5,033,557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0.28%~0.42%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具体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内择机实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将相应顺延。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回购期限或调整回购方案。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序号 | 回购用途 | 拟回购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
| 1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出售 | 3,355,705至5,033,557(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0.28%至0.42% | 2,000至3,000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6元/股(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情况确定。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后(按回购下限计算) | 回购后(按回购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3,355,705 | 0.28 | 5,033,557 | 0.4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86,866,283 | 100 | 1,183,510,578 | 99.72 | 1,181,832,726 | 99.58 |
| 股份总数 | 1,186,866,283 | 100 | 1,186,866,283 | 100 | 1,186,866,283 | 100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00,580.88万元,货币资金为137,270.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73,771.77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7.34%。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1%、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5%,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除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物流集团拟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以及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物流集团67%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划转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本次回购期间,除上述股权划转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物流集团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情况详见公司今日发布的临2026-029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除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物流集团拟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以及2025年12月3日披露的“重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物流集团67%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股权划转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且3年内择机出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依法进行出售,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以及偿债能
力。若未来发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公司完成本次回购;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所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二、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行情等因素可能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效果,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