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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诺麦博: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导读:泰诺麦博: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 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 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董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 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 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 体作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 况确定保险责任、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保险合同、保

险单等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后续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 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 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审议程序

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 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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