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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云里物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345,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4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345,72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傅泗铭

(三)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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