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东明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28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7月28日~2027年7月2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亿元~1.5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9.89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69.77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08元/股~6.22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2026-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2026年7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98,9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694,408,089股)的0.09%,约占公司总股本(注销前次回购股份46,090,968股后总股本648,317,121股)的0.0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6.22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0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97,6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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