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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石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导读:壹石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

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8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核对,请参会人员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壹石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规定的登记方法办理参会手续。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5日(星期三)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学鑫先生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了持续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践行“以人为本”、“以贡献者为荣”的文化理念,充分激发管理层与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团队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员工的价值共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现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5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助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5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立前,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四)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确定权益的持有人名单和份额分配;

(五)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六)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协议/文件;

(七)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八)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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