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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亿时空: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八亿时空: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1证券简称:八亿时空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

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6
普通股股东人数1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4,455,4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455,4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6.86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6.8692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3,029,86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4,795,569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8,234,29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雷先生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接入本

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邢文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238,51190.9267417,0538.94685,8920.1265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232,09490.7891423,4709.08455,8920.1264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222,29490.5788433,2709.29475,8920.1265

4、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3,908,77098.4132540,6151.56906,0920.0178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238,51190.9267417,0538.94685,8920.1265
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4,232,09490.7891423,4709.08455,8920.1264
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222,29490.5788433,2709.29475,8920.1265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6,388,89792.1173540,6157.79476,0920.088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3、4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1、2、3进行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婧、廖玉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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