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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新晨科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2026 年7 月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7 月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汉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1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汉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1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 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汉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1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26 年8 月17 日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相关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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