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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导读:中恒集团: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6 年7 月6 日和2026 年7 月24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4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

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56)。

二、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出具的《关 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主要内容 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 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 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4.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半年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 构承贷。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 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 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 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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