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鼎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公告编号:2026-04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
2026年
月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
、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月
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何仕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陈增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张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唐玮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陈忠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3.00、4.00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6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邮件、信函或传真以2026年8月11日17点到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罗倩
邮箱:luoqian01@zhong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31日
附件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7”,投票简称为“中鼎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6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9:15―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1.01 | 选举夏迎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易善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何仕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陈增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张正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唐玮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陈忠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4.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5.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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