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科大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6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6年7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 议所议相关事项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黄明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半年报编制的相关要求,公司认真 总结了2026年半年度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并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于2026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 司结合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 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基于公司已于2026 年7 月13 日完成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129 名中高层及核心员工合计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 市相关工作,公司拟相应增加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78,281,234 元”增加至 “782,221,234 元”,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 修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该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同意新增与关联方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科技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此次新增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6,000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新增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执行价格 及条件公允,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新增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合肥科技公司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关于新增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新增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7 月3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持续回报广大投资者,提升公司长期价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9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按最高回购价18.09 元/股,最低回购金额5,000 万元计算,则回购股份数 为2,763,900 股,回购股份数量约占目前总股本的0.35%;若按最高回购价18.09 元/股,最高回购金额10,000 万元计算,则回购股份数为5,527,900 股,回购股份 数量约占目前总股本的0.7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内。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 行实施。本次回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次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7 月31 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8月24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股东会批准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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