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方钽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20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 年7 月30 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董事9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黄志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黄志学先生担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9 年7 月29 日,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于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 年,自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9 年7 月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3、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秦宏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9 年7 月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4、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秦宏武先生、周小军先生、 仲民先生、李积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均附后),上述人员任 期均为三年,自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9 年7 月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一致。
5、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李瑞筠女士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9 年7 月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6、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党丽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 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9 年7 月29 日,任期 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7、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下列七名董事组成:黄志学、于明、 王超、闫永、韩翠芹、葛岩、王幽深。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规定,主任委员由当选董事长黄志学先生担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王幽深、吴春芳、 叶森、黄志学、于明。经选举,王幽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吴春芳、王幽深、 叶森、黄志学、葛岩。经选举,吴春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叶森、王
幽深、吴春芳、韩翠芹、葛岩。经选举,叶森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秘书简历
秦宏武先生,汉族,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 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统计学专业,2001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MBA。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计划企管部主任、董秘、 副总经理,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部计划处副处长,预决算处处长,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证券事务代表,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鑫欧科技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北京鑫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2015 年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秦宏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宏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宏武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9,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151%。
秦宏武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邮政编码:753000
联系电话:0952-2098503
传真:0952-2098562
电子邮箱:zhqb@otic.com.cn
二、副总经理简历
绍。
1、秦宏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体参见董事会秘书介
2、周小军先生,汉族,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正高职高级工 程师。2000 年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2016 年获得西北工 业大学材料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25 年获得中南大学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位。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铍铜分厂技术员、表面处理研究室主 任、钽丝及制品分厂车间主任、科技部副部长、国家钽铌特种材料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层研究室主任等职,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宇发高温材料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周小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小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小军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9,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151%。
3、仲民先生,汉族,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2001 年毕业于北京科
技大学投资经济专业。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技术员、销售部销售员;宁夏 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质量部部长、化学车间主任、副经 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市场和信息管理部副 部长、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仲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仲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仲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4、李积贤先生,蒙古族,1981 年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2002 年毕业于东北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2018 年获得西北 工业大学材料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厂技术员、工段长、技术质量组 组长,钽铌制品分厂二车间车间主任,钽铌制品分厂副厂长,钽铌制品分 厂党支部副书记、副厂长(主持工作),钽铌制品分厂党支部书记、厂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组组长,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积贤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积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积贤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3,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82%。
三、财务负责人简历
李瑞筠女士,汉族,1973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94 年毕 业于陕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会计、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 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信息科科长、宁夏东方钽 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 部部长。
李瑞筠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瑞筠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瑞筠女士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0,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96%。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党丽萍女士,汉族,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2000 年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高级主管、专员。现任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专员。
2011 年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党丽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党丽萍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党丽萍女士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5,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48%。
党丽萍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邮政编码:753000
联系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电子邮箱:zhqb@ot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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