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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导读:东方钽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职代会第一次会议并形成决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同 意选举王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 超先生将与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超先生,汉族,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2000 年专科毕业于宁夏工业职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2004 年本科毕业于 宁夏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曾任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中色(宁夏)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现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王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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