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产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7 月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公 告,并于2026 年7 月20 日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公布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 年7 月20 日至2026 年7 月30 日,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 馈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担任的职务,查阅了公示邮箱等资料,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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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名激励对象不适合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建议董事会取消 其激励资格。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南1 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就列入《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建议取消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的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包括2 名外籍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上述建议取消激励资格的1 名激励对 象外,列入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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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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