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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导读:兆威机电: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300 份。公司已于 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 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8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 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 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二)2024 年8 月8 日至2024 年8 月1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4 年8 月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4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 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 年8 月29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9 月2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 年9 月27 日披露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公告》。

(六)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5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八)2025 年8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 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6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 (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 注销。鉴于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 次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7,300 份进行注销处 理。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6 年 7 月30 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兆威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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