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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网宿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2026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上午10:00以电话 会议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李伯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 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 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1.17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 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 购价格将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本次回购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1.17 元/股,回购金额 下限人民币30,000 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170,997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57%;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0 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28,341,99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4%。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内。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回 购1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经股东会授权,如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结束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提前结束实 施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

(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 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 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 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或决定提前完成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股份注销数量和 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并根据具体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 资本工商变更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 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行实施。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Wangsu Technology FZ-LLC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申请授 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实际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Wangsu Technology FZ-LLC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与上述担保事宜有关的协议或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166号上海平安大 厦B栋7层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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