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科安达: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2026 年7 月24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 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30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8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69%,最高成交价为11.4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1.3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83,580.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相符。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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