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申通快递: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证券简称:申通快递公告编号:2026-07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228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218.343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53,080.2166万股的比例为
0.80%;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6年
月
日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办理1,218.343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9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资综合中心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5-042)。
3、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44)。
4、2025年5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24,845,691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
月
日。
6、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3,093,76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
月
日。
7、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6日,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
月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
月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解除限售条件 |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注: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 |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审)字(25)第P05188号和德师报(审)字(26)第P07177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471.69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555.86亿元,较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17.8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指标。 |
|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当期解除限售比例×解除限售系数。 | 在本次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情况如下:22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评价标准为C3档及以上,解除限售系数为100%;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评级为C2档,解除限售系数为8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评级为C1档,解除限售系数为5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未达到100%。以上合计拟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4,785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于2026年
月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353元/股调整为
5.253元/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
2026年
月
日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8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343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53,080.2166万股的比例为0.80%。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 王文彬 | 副董事长 | 285.7146 | 142.8573 | 50% | 142.8573 |
| 韩永彦 | 董事、总经理 | 178.5714 | 89.2857 | 50% | 89.2857 |
| 梁波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87.5000 | 43.7500 | 50% | 43.7500 |
| 路遥 | 董事 | 48.2144 | 24.1072 | 50% | 24.1072 |
| 唐锦 | 副总经理 | 37.5000 | 18.7500 | 50% | 18.7500 |
| 江鑫勇 | 副总经理 | 40.0000 | 20.0000 | 50% | 20.0000 |
| 郭林 | 董事会秘书 | 7.1680 | 3.5840 | 50% | 3.5840 |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21人) | 1,772.8265 | 876.0090 | 49.41% | 896.8175 | |
| 合计 | 2,457.4949 | 1,218.3432 | 49.58% | 1,239.1517 | |
注:(
)上述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的相关数据。(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按照截至目前公司股本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695,967 | 4.36% | 893,429 | 65,802,538 | 4.3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64,106,199 | 95.64% | 0 | 1,464,106,199 | 95.70% |
| 总股本 | 1,530,802,166 | 100% | 893,429 | 1,529,908,737 | 100% |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注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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