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岱勒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岱勒新材股票代码:300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段志明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段志勇住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号麓谷钰园F4栋
层
号股份变动性质:因减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
29.99999%。
签署日期:2026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上市公司、公司、岱勒新材 | 指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段志明、段志勇、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
| 诚熙颐 | 指 |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4.99998%下降为29.99999%。 |
| 控股股东 | 指 |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段志明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为在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姓名:段志明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302241976********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在公司任职情况:段志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段志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段志勇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4302241979********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在公司任职情况:段志勇先生为董事兼总经理段志勇先生为段志明先生的胞弟,系天然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公司名称: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志明注册资本:
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G2U3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
2019年
月
日营业期限:长期股东:段志明80%,杨丽20%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技术推广;环保新型复合材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号麓谷钰园F4栋
层
号段志明与杨丽系夫妻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段志明先生直接持有诚熙颐80%的股权,系诚熙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志勇先生为段志明先生的胞弟,系天然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段志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段志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段志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及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导致被动稀释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2026年
月
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实际控制人段志明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4%,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段志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31日期间因段志明先生在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54,152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2.61438%、因段志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段志勇先生在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1日减持公司股份235,400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0.05944%、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上市导致段志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08002%、因段志明先生在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917,8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46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志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108,6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999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5年6月11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6年7月31日)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段志明 | 62,351,606 | 15.74353 | 43,079,564 | 10.85049 |
| 段志勇 | 941,640 | 0.23776 | 706,240 | 0.17788 |
| 诚熙颐 | 75,322,800 | 19.01870 | 75,322,800 | 18.97162 |
| 合计 | 138,616,046 | 34.99998 | 119,108,604 | 29.99999 |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志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19,108,6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99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0.58983%;
、2025年
月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396,046,023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388,390,383股;2026年
月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397,028,823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389,373,183股。
3、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股份限售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段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079,564股,其中38,998,090股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段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6,240股,其中529,680股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诚熙颐持有公司股份75,322,800股,均为限售股。
(二)股份质押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段志明 | 43,079,564 | 10.85% | 28,380,000 | 65.88% | 7.15% |
| 段志勇 | 706,240 | 0.18% | 0 | 0 | 0 |
|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 75,322,800 | 18.97% | 45,193,680 | 60.00% | 11.38% |
| 合计 | 119,108,604 | 30.00% | 73,573,680 | 61.77% | 18.53% |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岱勒新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段志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段志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段志明
日期:年月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地址: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段志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段志勇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段志明
日期:年月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长沙高新开发区环联路108号 |
| 股票简称 | 岱勒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7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 | 段志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 | 段志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3 |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4栋7层701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化数量 | 增加?减少?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138,616,046股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34.9999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变动后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119,108,604股股份变动后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29.99999%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比例:4.99999%注:股份变动后段志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 ||
|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58983%。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6月12日-2026年7月31日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不适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终止公司为其负责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段志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段志勇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湖南诚熙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段志明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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