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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相关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玲珑轮胎: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相关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及相关方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7 月31 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 通知,玲珑集团原股东王锋先生将持有的玲珑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 配偶戴云霞女士,且戴云霞女士与王希成先生、张光英女士、王琳先 生、王锋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戴云霞女士为实际控制人王氏 家族(王氏家族成员包括王希成、张光英、王锋、王琳)之一致行动 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的股权结构变动,未导 致玲珑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 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变,控股股 东为玲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王氏家族。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玲珑集团的通知,玲珑集 团原股东王锋先生将持有的玲珑集团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配偶戴云霞 女士,且戴云霞女士与王希成先生、张光英女士、王琳先生、王锋先 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王锋

受让方:戴云霞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玲珑集团14.551%股权以及与该股权有关的 一切股东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各方同意,由 于系夫妻之间的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0 元。

三、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基本情况

(一)变更前股权结构:

(二)变更后股权结构:

四、《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王希成

乙方:张光英

丙方:王琳

丁方:戴云霞

戊方:王锋

甲、乙、丙、丁各方均系玲珑集团的股东。为加强各方共同对玲 珑集团的有效控制,保证各方未来在处理玲珑集团事务时保持一致意 见,各方拟在玲珑集团股东会及玲珑集团其他决策事宜中采取“一致 行动”。

戊方系玲珑轮胎的法定代表人,又系英诚贸易有限公司的持股 30%股东,戊方知悉,本一致行动人协议可能会对于玲珑轮胎股东会 决策产生影响。

(二)一致行动事项

甲方、乙方、丁方均同意依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同意在公 司股东会上就玲珑集团有关事项行使相关权力时保持一致行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提交公司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2)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3)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时,应委 托丙方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会/董事 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适格人员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14)提交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如公司章程对如上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进行修订的,本协议一 致行动事项对应进行变更。

(三)一致行动的方式及意思表示

甲乙丙丁四方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一致行动事项向股东 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行使表决权时应保持充分一致。

为确保本协议约定事项得以有效实施,各方同意在行使本协议约 定股东权力前,各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并形成一致,并根据 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对外发表意见。如果各方经协商后仍无法就 股东会审议事项或其他重大决策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以表决权数 达到本协议各方(特指甲乙丙丁四方)合计所持玲珑集团股权数二分 之一以上的表决意见为各方共同一致的对外意见。

(四)表决权委托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如甲方、乙方和丁方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 甲方、乙方和丁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含直接持有及间接持有的股 权)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丙方行使,丙方同意接受甲方、 乙方和丁方的委托,以各方最终确定的一致对外意见进行表决:

(1)甲方、乙方和丁方未出席股东会;

(2)甲方、乙方和丁方出席股东会但未就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3)甲方、乙方和丁方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表决与丙方或相关 各方意见不一致的。

(五)一致行动的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的期限为长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除非一方或各方(不含戊方)丧失股东身份。

五、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玲珑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 氏家族,戴云霞仅系实际控制人王氏家族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控股股 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尚需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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