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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导读:飞龙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 年7 月29 日,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独立董事边泓通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 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11 号)。现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边泓此前在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控股”,目前已退市)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因高升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湖北监管局拟对边泓给 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 万元。

边泓自2026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相关事项进展,并积 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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