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惠科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6〕42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83,925.0974 万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0.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3,219,856.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6,276,228.9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6,943,627.9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6 年6 月18 日、2026 年7 月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 3-34 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40 号)。
公司已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得到严格、有效的管理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净额
调整后的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 303,113.26 250,000.00 250,000.00
2 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07.36 300,000.00 300,000.00
3 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 254,455.17 200,000.00 2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68,694.36
合计 957,575.79 850,000.00 818,694.36
由于各项目建设周期存在差异,部分项目周期较长(5 年),且需依据施工进度或 设备到货及验收节点分阶段投入资金,因此在各阶段的付款间隔期内,部分募集资金会 合理形成暂时闲置。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 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现金管理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筛选,选择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 确投资金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交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等品种,产品不得质押,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公司财务中心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度的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 年7 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
黄志伟
玉道
王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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