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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科股份:关于调整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导读:惠科股份:关于调整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债券、固定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调整后的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 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 币50亿元。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调整后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50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 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 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 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债券、固定收益凭证等。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应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组织相 关部门具体实施。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 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 品。

2、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 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 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至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本次调整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部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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