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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美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88证券简称:美新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8日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林东琦先生、林翠君女士、陈臣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王平辉先生、王清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东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进行调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本预案出具之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得超过35,660,32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6限售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09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广东美佳新型环保塑木复合材料项目28,215.4022,000.00
2SPC&RPC地板及墙板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15,448.9513,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0,000.0010,000.00
合计53,664.354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需要,董事会现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一切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定价机制、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数量及选择、发行股份锁定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或在必要时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延期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相应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撤回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决定聘请或更换参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并全权负责与聘请中介机构相关的一切事宜;

(5)就本次发行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出台新的相关法规或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和实际使用金额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包括

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深交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同意并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成日。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

理;鉴于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65.5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激励计划合计作废168.0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董事李青海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董事李青海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权益数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权限,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以上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董事李青海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四川星曜宇航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曜宇航”)因经营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2,867.646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91.8367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25.7344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6.8367万元,其余508.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惠州星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780.6375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5.0000万元,其余755.63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建瓯大亚美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561.27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其余1,511.2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陈臣先生为此次事项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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