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金力永磁: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东北路88号赣州锦江国际酒店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报贵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类别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1、A股股东 | 1,005 | 547,548,108 | 39.8046% |
| 其中:现场投票A股股东 | 9 | 410,328,904 | 29.8293% |
| 网络投票A股股东 | 996 | 137,219,204 | 9.9753% |
| 2、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 | 1 | 29,283,167 | 2.1288% |
| 合计 | 1,006 | 576,831,275 | 41.9334% |
A股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70,107,5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2,008,3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6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68,099,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505%。本次股东会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 A股 | 544,404,976 | 99.4260% | 2,940,744 | 0.5371% | 202,388 | 0.0370% |
| 其中:A股中小股东 | 66,964,424 | 95.5167% | 2,940,744 | 4.1946% | 202,388 | 0.2887% |
| H股 | 29,272,167 | 99.9624% | 11,000 | 0.0376% | 0 | 0.0000% |
| 合计 | 573,677,143 | 99.4532% | 2,951,744 | 0.5117% | 202,388 | 0.0351% |
根据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注:本决议所有提案表决结果表格中A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均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下议案均参照上述公式计算。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 A股 | 546,060,555 | 99.7283% | 1,294,265 | 0.2364% | 193,288 | 0.0353% |
| 其中:A股中小股东 | 68,620,003 | 97.8782% | 1,294,265 | 1.8461% | 193,288 | 0.2757% |
| H股 | 29,283,167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合计 | 575,343,722 | 99.7421% | 1,294,265 | 0.2244% | 193,288 | 0.0335%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戴冠春、芮双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3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