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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导读:博济医药: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4证券简称:博济医药公告编号:2026-04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王廷春先生(董事长)、欧秀清女士、宋玉霞女士

独立董事:李华毅先生、谢康先生、张荣华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王芳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廷春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与执行效率。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明确董事长、总经理职权,保障公司治理规范,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王廷春、欧秀清、宋玉霞王廷春
审计委员会李华毅、谢康、王芳李华毅
提名委员会谢康、张荣华、王廷春谢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荣华、李华毅、欧秀清张荣华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总经理:王廷春先生

副总经理:文韶博先生、夏其奎先生、吴才梅女士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欧秀清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韦芳群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陈少华女士

内审部负责人:张丽娟女士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韦芳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证券事务代表陈少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5647628

传真:020-38473053

电子邮箱:board@gzboji.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广场A栋7楼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陈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克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张克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朱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首席医学官。截止本公告日,朱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朱泉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减持承诺以及其他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朱泉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王廷春先生简历(董事长)王廷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中医药大学医学学士,暨南大学医学院硕士、博士,曾在天津中医药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王廷春先生具有丰富的临床医疗工作经验,1987年9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历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急诊科副主任。2000年开始从事新药研发工作,2000年3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广州鑫辰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历任临床部经理、副总经理,主要负责项目立项和新药临床研究工作。2002年9月,创办公司,专业从事新药研发服务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廷春先生是广州市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主持了多项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并取得多项专利和技术创新成果,是新药研发领域资深专家。现任中国食药促进会生物医药创新与监管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CRO分会名誉会长,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州市新发传染病疫苗研发技术创新促进会会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理事,暨南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广州市、中山市等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廷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724,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4.98%股份的股东赵伶俐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王廷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欧秀清女士简历(非独立董事)

欧秀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管理博士,高级工程师(副高

级)职称。2003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秀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宋玉霞女士简历(非独立董事)

宋玉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省蚌埠医学院护理学专业,大专学历,沈阳药科大学药学研修班结业。2005年至2008年,就职于第二军医大学上海长征医院南京分院心内科,担任护士。2011年12月至2023年8月期间曾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宋玉霞女士自2008年6月起就职于本公司,曾任项目经理、临床二部部长、消化疾病领域临床总监,现任临床二部临床运营高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玉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王芳女士简历(职工代表董事)

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州中医药大学医学学士,广东药科大学&GriffithUniversity联合培养中药学硕士。拥有执业药师资格、中级经

济专业技术资格,持有美国PMI-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认证。曾先后在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外资医疗机构从事医药相关专业工作。2020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曾任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质量控制部部长,现任公司质量控制部副总监兼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华毅先生简历(独立董事)

李华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助理审计经理、审计经理;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广东九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0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星河湾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观唐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2026年2月,任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2026年5月,任广东博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2026年6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项目合伙人;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华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谢康先生简历(独立董事)谢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谢康先生曾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广州市汇美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谢康先生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荣华先生简历(独立董事)

张荣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医学硕士学位,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专业毕业并获医学博士学位,曾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张荣华先生曾担任暨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现任暨南大学中医药与健康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中医药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主任。从事中西医结合内科临床医疗、科研及教学工作30余年,获二级教授、主任医师职称及博士生导师资格,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集成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国家岐黄学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三部委项目――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中心(退行性骨关节病)学科负责人,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广东省首批医学领军人才,广东省名中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中医老年病学)专科负责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暨南大学中西医结合老年病学科带头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荣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廷春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王廷春先生简历(董事长)”

欧秀清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简历详见“欧秀清女士简历(非独立董事)”

韦芳群女士简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韦芳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芳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文韶博先生简历(副总经理)

文韶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中医药大学药物制剂学士。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信息部主管、商务发展部部长、商务发展部总监,2021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韶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夏其奎先生简历(副总经理)

夏其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硕士。曾先后在北京南口铁路医院担任医生;在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西门子医学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等外企担任项目经理及高级医学经理;在昆翎(天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担任临床运营总监;在润东医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任职市场及商务拓展副总裁,在苏州科林利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助理首席运营官、副总裁、临床运营中心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首席运营官(临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其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才梅女士简历(副总经理)

吴才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先后在广东天之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注册部部长、副总经理,广州领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注册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8年5月,曾担任公司注册部总监;

2024年9月加入公司子公司杏林中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林中医药”),历任中药研发及注册总监、外用制剂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杏林中医药副总经理兼中药注册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才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陈少华女士简历(证券事务代表)

陈少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士。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广州欧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专员,2021年4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少华女士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万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丽娟女士简历(内审部负责人)

张丽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会计学学士,会计师。1996年9月至2003年2月任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会计,2005年3月至2007年8月任广东福特汽车销售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13年2月任泛华金融服务集团预算经理,2013年2月至2014年任中国

美臣金融集团预算及税务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内审部总监。2017年8月起,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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