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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导读:博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经全体委员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 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委员3 名, 实到委员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52 名激励对象的909,080 股(调 整后)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而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中,有113 名激励对象可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有39 名激励对象可 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90%,剩余10%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注销 21,668 股(调整后)。另有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 股(调整后)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 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的签署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6 年7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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