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睿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 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福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 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75.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内幕信息的保密责任、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内 幕信息知情人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 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制作了本次交易 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交易阶段、时间、地 点、商议和决议内容、参与机构和人员等,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 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林
高玉林
龙剑
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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