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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汇车1:关于《关于“汇车退债”触发回售条款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导读:R汇车1:关于《关于“汇车退债”触发回售条款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转债代码:404004

转债简称:汇车退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关于“汇车退债”触发回售条款的公 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汇车退债”触发回 售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因公告中关于回售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有误,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八条“退市可转债以100元面 额为1张,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现将回售价格由101.9671元/张(含 息税)更正为101.967元/张(含息税),相关信息更正如下(更正部分以斜体加粗 标明)。

更正前:

特别提示:

3、本次回售价格为101.9671 元/张(含息税)。

二、回售方案主要内容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汇车退 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汇车退债”当期应计利息为1.9671元/张(含税),本次回售价格为101.9671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汇车退债”的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 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5737元/张; 对于持有“汇车退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IFF),暂免征所得税,回售 实际可得为101.9671元/张;对于持有“汇车退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 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9671元/张,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利息所 得。

更正后:

特别提示:

3、本次回售价格为101.967元/张(含息税)。

二、回售方案主要内容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汇车退 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期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算尾)。

其中: (i=2.0 %) (“汇车退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8月18日至2026 年8月17日的票面利率); (t=359) 天(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1日,算头算尾) ;计算可得: (I_{A}=100 ×2.0 % ×359 / 365=1.967)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汇车退债”当期应计利息为1.967元/张(含税),本次回售价格 为101.967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汇车 退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 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574元/张;对于持有“汇车退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IFF),暂免 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967元/张;对于持有“汇车退债”的其他债券持有 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967元/张,其他债券持有人自 行缴纳利息所得。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所涉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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