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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导读:数字人: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七十一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因任何理由,董事无法选举主持,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第七十一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的,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因任何理由,董事无法选举主持,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1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1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数字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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