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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派瑞: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导读:ST派瑞: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岳宁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6]4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岳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

“岳宁:

2026 年4 月25 日,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 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 年一季度报告。你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26 年4 月24 日 以每股16.90 元的价格买入3000 股公司股票,合计50,700 元,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股票。 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5 号)第十三条第一项及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 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岳宁先生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对因本次违规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 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该类问题的再次发 生。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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