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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派瑞: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导读:ST派瑞: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 立案字009202501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5-087)。

2026 年6 月5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6]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8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6-034)。

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6]4 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瑞股份),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二路13 号

刘强,男,1970 年5 月出生,住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

白杰,男,1967 年9 月出生,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郭伟,男,1971 年9 月出生,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派瑞股 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 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派瑞股份、刘强、白杰、郭伟的要求,我局于2026 年6 月29 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

终结。

经查明,派瑞股份、刘强、白杰、郭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派瑞股份为平滑公司业绩, 通过篡改商品验收单据的方式延迟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 22,715,044.25 元、虚减利润总额17,117,330.37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11.84% 和26.18%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715,044.25 元、虚增利润总额 17,117,330.37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26.87%和50.02%。

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强,知悉销售收入延迟确认的情形,放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时任董 事、总经理白杰和时任财务总监郭伟策划并组织实施了销售收入延迟确认行为,在2024 年 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派瑞股份相关公告、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情况说明及资料、询问 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2025 年12 月26 日,派瑞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 受影响的相关定期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调整。

我局认为,派瑞股份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 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刘强、白杰和郭伟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派瑞股份、刘强、白杰、郭伟及其代理人在陈述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如下申辩 意见:

派瑞股份及其代理人提出:其一,公司延迟确认收入是出于商业合理性以及会计处理 审慎性原则的考量,并非蓄意欺诈,《事先告知书》中“篡改”一词的表述与行为实际性 质不符;其二,2025 年半年报虚假记载是前期延迟确认收入的自然结果,并非独立违法行 为,不应在处罚文书中列示;其三,量罚过重。公司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违法的主观故意 程度较低,已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以消除危害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并认错认罚,处

罚金额高于同类案件。

刘强及其代理人提出:其一,个人主观状态并非放任违规或有意纵容虚假记载行为, 仅是对财务专业判断的合理信赖及相应的监督失职;其二,量罚过重。个人履职时间短, 不具备财务会计专业背景,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无谋取个人利益的动机,积极主动配合 调查并认错认罚,处罚金额高于同类案件同类人员量罚。

白杰及其代理人提出:其一,并未策划并组织实施延迟确认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系个 人基于业务情况和个人理解作出的相应判断;其二,量罚过重。履职时间短,非财务专业 背景,不具有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益驱动,推动公司进行差错更正消除危害,积极配合调 查并认错认罚,处罚金额高于同类案件同类人员量罚。

郭伟及其代理人提出:其一,并未策划并组织实施延迟确认收入,非故意违法,主要 是对收入确认时点判断失误;其二,量罚过重。延迟确认收入与本人薪酬无关联,无谋取 个人利益的动机,推动公司进行差错更正消除危害,积极配合调查并认错认罚,处罚金额 高于同类案件同类人员量罚。

综上,派瑞股份、刘强、白杰和郭伟均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调整相关违法事实表述。

经复核,我局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罚适当,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均不 予采纳,理由如下:

第一,关于派瑞股份。一是综合行为本身及其主观目的,使用“篡改”一词并无不当; 二是上市公司负有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的义务。2024 年年报与2025 年半年报系在 不同时点依据不同期间财务数据编制并分别披露的定期报告,各自独立地向市场传递财务 信息,侵害不同时期投资者的知情权,破坏不同时点市场秩序,应予完整列示。

第二,关于刘强。刘强作为公司董事长,在总经理、财务总监单独或共同向其报告拟 将案涉业务收入延迟确认后,其对该具体事项即负有特别注意义务,而非一般的管理监督 义务,但其知悉情况后,既未采取措施核实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也未对延迟确认行为进行 干预或制止,最终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失真,我局对其所作认定并无不当。

第三,关于白杰和郭伟。在案询问笔录、验收单据等证明,案涉违法行为系在郭伟提

议、白杰同意、刘强未予反对后落地推进的;白杰、郭伟授意经办人员将客户已签字盖章 的验收单上的日期由2024 年9 月13 日改为2025 年2 月18 日后交财务部门入账。多份证 据相互印证,足以证实白杰、郭伟策划并组织实施了案涉违法行为。

第四,关于派瑞股份、刘强、白杰和郭伟共同提出的量罚过重问题。我局在确定处罚 幅度时已综合考虑各当事人配合调查、更正差错、认错认罚、任职期限、过错程度、专业 背景等各项因素,量罚适当。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并考虑配合调查、认错认罚等情节,我局决定:

一、对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 万元罚款;

二、对刘强给予警告,处以220 万元罚款;

三、对白杰、郭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 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 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 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已因该等违规事项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相关规定于2026 年6 月9 日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此之外,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9.11 条规定:“上 市公司因触及第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

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 满十二个月。”

公司已于2025 年12 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2024 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 至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就《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 及的延迟确认销售收入事项进行了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6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及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经 认真吸取教训,开展了专项整改提升工作。公司目前已经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及五个子方 案,并正式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执行小组,搭建起三级闭环工作体系,压实 全层级整改责任,实现整改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到人、闭环管控,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按期落实,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全面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强化内控与治理水平,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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