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大集团: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保证金(不 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商品期货(含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下同)套期保值(以 下简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本 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以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种苗、动保及生猪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以该业务为 依托,利用公司采购成本优势拓展原料及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
为规避经营相关原材料、成品、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 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等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 作,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在境外业务逐步扩大,进口采购、国际融资等国际交易日益频繁,因国 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货币波动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 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 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
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一)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拟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在商品期货交易所及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与公 司经营相关的玉米、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生猪等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等 合约。
2、拟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 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不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品种: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 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 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 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 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进口采购、国际融资、外币收付款等外汇 业务金额、周转期限等实际情况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 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套期保值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 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 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 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 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 出现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等头寸, 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 货和期权及其相关衍生品、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生猪、 其他相关产品收入、成本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 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等,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 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商品套期保值操作团队、商品 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 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4、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 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 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风控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 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 风险。
六、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2、商品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套保方案采取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处理相关说明:公司下属从事饲料生产及饲料原材料与其他产品贸易业 务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数百家,从事生猪养殖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近百家,每家 公司都需要交易玉米、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等,如果 每家公司单独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专业人员较多且内控风险较大。为降 低内控风险,所有商品套期交易账户由母公司统一管理。由公司主管副总裁根据 业务需要提请公司总裁指定母公司和个别子公司为商品套期交易主体,所有交易 主体的账户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原则。基于此管理模式,商品期货交易主体(母公 司和个别子公司)与现货主体(各子公司)未能一一对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相应会 计核算。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二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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