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大集团: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 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 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业务收入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 亿元。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 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2 亿元。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 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行 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4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无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84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 行政监管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纪律处分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旭佳,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顺通,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 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格审查,包括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其2025 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表现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二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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