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欢乐家: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97证券简称:欢乐家公告编号:2026-071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欢乐家”)拟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66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手续,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本次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涉及的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04624607C |
| 成立时间 | 1991年9月13日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9号、龙滨路18号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 | 孔繁星 | |
| 注册资本 | 181,671.0922万美元 | |
| 关联关系说明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 经营范围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 | 名称 | 持股比例 |
|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 10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远东国际总资产为3,052亿元,净资产为740亿元,营业收入为216亿元,净利润为85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武汉欢乐家本次将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标的物为目前武汉欢乐家所持有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本次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租赁物件:武汉欢乐家的灌装机等设备类固定资产
设置场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福星街9号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租赁成本:人民币6,666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666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不计利息。
留购价款:人民币1,000元
起租日:所有权转让协议项下甲方支付第一笔价款之日(甲方开立/背书的票据上记载的出票/背书日期,或甲方电汇付款凭证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以孰早日为准),不以租赁物件实际交付为前提。
租赁期间:共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合同生效条件:(1)所有权转让协议已签署;(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可以证明租赁物件权属状态的证明文件,并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3)甲方收到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批准、同意和授权;(4)根据甲方要求的第三方应为乙方履行租赁合同提供担保且相关的担保文件已签署,若签署第三方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如有),则相关担保事项还应当根据甲方要求于交易所进行担保公告,且公告内容须获得甲方认可。
提前结束:自起租日起6个月内,乙方不得中止或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要求。此后若乙方要求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提前结束款、乙方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收回及管理租赁物件而产生的费用等(如有时),上述款项收讫完毕后,甲方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本合同结束。
租金调整:本合同项下租金为固定租金,在整个租赁期间内不作调整。
所有权:在租赁物件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转移至乙方之前,甲方对租赁物件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
使用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置: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届满,并且乙方全部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全部租金(包括甲方已支付的任何增值税等税费)和出现本合同约定情况(如有时)增加的增值税等税款、利息和违约金等付清及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后,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届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
武汉欢乐家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签署该《售后回租赁合同》。
(四)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是通过设备类固定资产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三、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就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分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20亿元,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欢乐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均在已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6日和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2年10月9日 |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福星街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曾繁尊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800万元 | ||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财务数据(人民币/万元)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30,868.19 | 29,696.19 | |
| 负债总额 | 15,642.32 | 15,878.18 |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15,519.74 | 15,724.55 |
| 银行贷款总额 | 3,340.42 | 3,798.54 |
| 净资产 | 15,225.87 | 13,818.01 |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0,979.89 | 38,237.97 |
| 利润总额 | 1,880.34 | 2,332.55 |
| 净利润 | 1,407.87 | 1,617.69 |
(二)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乙方: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人: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1.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向甲方担保承租人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无论是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称“被担保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付款要求后7天内立即以甲方要求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该被担保款项。
2.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时间。
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签署该《保证合同》。
(三)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签署上述《保证合同》后,公司对子公司武汉欢乐家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 | 本次担保前,被担保 | 本次担保后,被担 | 2026年度对被担保方已 | 本次担保前已使用的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 | 是否关联 |
| 例 | 计(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 | 方的担保余额 | 保方的担保余额 | 审议的担保总额度 | 2026年度担保额度 | 保额度 | 担保 | ||
| 公司 | 武汉欢乐家 | 100% | 53.47% | 6,331.20 | 12,997.20 | 20,000.00 | 5,000.00(注1) | 8,334.00 | 否 |
注1:上表中“本次担保前已使用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为公司单独为武汉欢乐家所担保的额度,除此之外,公司亦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武汉欢乐家、湖北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湛江欢乐家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众兴利华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合计担保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和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金额为79,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20%,实际担保余额为46,06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0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本次融资是通过设备类固定资产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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