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麦捷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电子信息”)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远致富海电子信息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27,6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8,875,88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17,751,766股)。
公司于今日收到远致富海电子信息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远致富海电子信息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别 | 持有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有无限售流通股股数(股) |
| 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 | 116,898,280 | 13.17% | 116,898,280 |
二、股东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因远致富海电子信息在计划减持期间内未发生减持,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2、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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