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新科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 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 49,8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16.7163%。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84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56,021,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8.80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848%。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3,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 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3,4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4,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1%;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提案2.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 对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3,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3,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96%;反对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上述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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