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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银轮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启动公开发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47,558.6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2,441.35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6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新能源乘用车热泵空调系统项目上海银轮38,500.0034,000.00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银轮股份25,370.0023,010.00
补充流动资金银轮股份12,990.0012,990.00
合计-76,860.0070,000.00

2、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本次拟结项的项目为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的投资期限。调整后的完成日期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日期本次调整后完成日期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2022年6月2024年6月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的投资期限。调整后的完成日期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日期2022年4月调整后完成日期本次调整后完成日期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2022年6月2024年6月2026年6月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原因

1、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

日,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23,005.2418,457.984,547.262,591.8380.23%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剩余金额共计7,139.09万元(含利息收入)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从专户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其中约3,000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同尾款。该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31.03%。

2、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节余原因主要是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通过购买适当理财产品,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节余资金主要为理财收

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鉴于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139.09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审核及审批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新能源商用车热管理系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建飞刘新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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