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沙河股份: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沙河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其他补贴津贴按国家、 省市有关规定及公司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即固定年薪,根据工作岗位及内容固定发放。
绩效薪酬:即年度奖金,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结合绩效考核、公 司经营情况和业绩完成情况,根据相关政策核定发放。其他薪酬福利按 有关规定执行。
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和市值表现挂钩的薪酬部分,视公 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2.不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
3.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参考市场水平等因素。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董事、董事会秘书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10 万元/年,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秘书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5 万元/年,上述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和激励收入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2.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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