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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导读:奥海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证券简称:奥海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奥海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980

3、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7月22日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7月30日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0.00万份

6、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45元/份

7、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人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已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6年6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奥海JLC1

(二)股票期权代码:037980

(三)首次授权日:2026年7月22日

(四)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7月30日

(五)首次授予登记数量:80.00万份

(六)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人

(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0.45元/份

(八)股票期权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九)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授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吴日诚董事、副总经理50.0050.00%0.18%
何忠缘董事会秘书30.0030.00%0.11%
首次授予合计80.0080.00%0.29%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十)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0%
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5%
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四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五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十一)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3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考核指标分为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指标与专项业务发展考核指标。其中,完成公司整体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当期行权的前置条件,并根据专项业务发展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当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考核目标设置如下表所示:

(1)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含)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2027年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6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三个行权期2028年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7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4、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四个行权期2029年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五个行权期2030年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3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7年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6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2028年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公司2027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以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4、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2029年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四个行权期2030年以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基准,公司203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整体业绩考核指标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则按照专项业务发展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行权比例。若公司当期整体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2)专项业务发展考核指标

行权期考核年度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含)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1、ATS5,500W及PowerShelf进入量产阶段;2、HVDC30KW砖块电源进入DVT;3、800V电源砖立项启动;4、SST项目立项启动;5、完成PowerShelf产线搭建;6、高功率(≥3,000W)产品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2027年1、800V转54VPowerShelf进入量产阶段;2、ATS10KW及PowerShelf进入量产阶段;3、HVDC30KW砖块电源进入量产阶段;4、800V电源砖进入量产阶段;5、SST项目结项;6、高功率(≥3,000W)产品202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行权期2028年1、HVDC高压、高功率(≥5,000W)产品衍生新项目≥2个;2、HVDC高压砖块项目衍生≥2个;3、50V转12V砖块电源项目进入量产阶段;4、三相输入转54VPowerShelf项目进入量产阶段;5、高功率(≥3,000W)产品202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第四个行权期2029年1、12V转1V砖块电源项目进入量产阶段;2、50V转12V砖块电源项目衍生≥2个;3、2027年至2029年高功率AI电源产品(≥5,000W)及PowerShelf累计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4、2027年至2029年HVDC电源产品(≥400VDC)及PowerShelf产品累计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高功率(≥3,000W)产品202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五个行权期2030年1、大于1MW整体方案落地;2、2027年至2030年高功率AI电源产品(≥5,000W)及PowerShelf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3、2027年至2030年HVDC电源产品(≥400VDC)及PowerShelf产品累计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4、砖块电源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
5、高功率(≥3,000W)产品203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7年1、800V转54VPowerShelf进入量产阶段;2、ATS10KW及PowerShelf进入量产阶段;3、HVDC30KW砖块电源进入量产阶段;4、800V电源砖进入量产阶段;5、SST项目结项;6、高功率(≥3,000W)产品202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行权期2028年1、HVDC高压、高功率(≥5,000W)产品衍生新项目≥2个;2、HVDC高压砖块项目衍生≥2个;3、50V转12V砖块电源项目进入量产阶段;4、三相输入转54VPowerShelf项目进入量产阶段;5、高功率(≥3,000W)产品202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行权期2029年1、12V转1V砖块电源项目进入量产阶段;2、50V转12V砖块电源项目衍生≥2个;3、2027年至2029年高功率AI电源产品(≥5,000W)及PowerShelf累计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4、2027年至2029年HVDC电源产品(≥400VDC)及PowerShelf产品累计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高功率(≥3,000W)产品202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第四个行权期2030年1、大于1MW整体方案落地;2、2027年至2030年高功率AI电源产品(≥5,000W)及PowerShelf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3、2027年至2030年HVDC电源产品(≥400VDC)及PowerShelf产品累计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4、砖块电源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5、高功率(≥3,000W)产品203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考核指标达成情况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或专项报告情况为准。

专项业务发展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必要条件行权比例(Y)
2026年、2027年/对应考核年度的专项业务发展考核指标达成数量(X):若X<3,Y=0%;若X=3,Y=60%;若X=4,Y=80%;若X=5,Y=90%;若X=6,Y=100%。
2028年、2029年、2030年高功率(≥3,000W)产品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30%若必要条件达成,对应考核年度的专项业务发展考核指标达成数量(X):若X<3,Y=0%;若X=3,Y=60%;若X=4,Y=80%;若X=5,Y=100%;若必要条件未达成,则Y=0%。

行权期内,公司根据专项业务发展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认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并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各行权期内,因公

司整体业绩考核指标及专项业务发展考核指标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ABCDE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80%50%0%

在公司整体业绩考核目标和专项业务发展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符合行权要求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Y)×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人调整为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90.00万份调整为80.00万份,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预计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以2026年7月22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80.00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8.94元/股(2026年7月22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5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2.02%、25.71%、24.12%、22.34%、22.16%(深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20%、1.2689%、1.2864%、1.3532%、1.4436%(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5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的比例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
289.0834.2079.9670.8154.5635.6113.94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正向作用的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

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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