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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芯生物: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微芯生物: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 年7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 月内(即2026 年1 月16 日至2026 年7 月1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6 年1 月16 日至2026 年7 月15 日)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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