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仁信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及2026年7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杨国贤先生、邱洪伟先生、邱楚开先生 以及刘同华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邱汉周先生主持会议,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拟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 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 上述期限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拟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25,217.09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尾款、质保金、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账户结存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项目。本次节余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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