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恒为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96证券简称:恒为科技公告编号:2026-03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认购南通正海国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的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情况
为强化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的布局,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南通正海国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出资额2,90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19.33%。
| 投资类型 |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
| 私募基金名称 | 南通正海国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900?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募集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其他:_____□其他:______ |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其他:_____ |
|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其他:______ |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全称 | 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671156954J□不适用 |
| 备案编码 | P1003518 |
| 备案时间 | 2014-06-04 |
| 法定代表人 | 王正东 |
| 成立日期 | 2008-01-31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3,3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3,3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14楼01单元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1601室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王正东(持股51.3636%)等 |
|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 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7,769.10 | 7,457.80 |
| 负债总额 | 1,361.23 | 1,209.31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6,407.88 | 6,245.49 |
| 资产负债率 | 17.52% | 16.22% |
| 科目 | 2026年5月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831.01 | 1,788.10 |
| 净利润 | 162.38 | 475.59 |
、其他基本情况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资产”)是国内较早开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业务的机构,专注布局高新技术、高成长创新企业股权投资。公司核心人员队伍稳定,两位创始合伙人均拥有近二十年股权投资从业经验,投资
团队成员从业年限普遍五年以上。近一年公司经营状况平稳,可持续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正海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全称 | 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7MAERPWLG5E□不适用 |
| 备案编码 | / |
| 备案时间 |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周婕 |
| 成立日期 | 2025-08-01 |
| 注册资本/出资额 | 4,0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1,170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江西中路181号S层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周婕(持股50%)、周恺文(持股50%) |
|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采购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 |
|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170 | 0 |
| 负债总额 | 14 | 0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170 | 0 |
| 资产负债率 | 1.2% | 0 |
| 科目 | 2026年6月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8.3 | 0 |
| 净利润 | 8.3 | 0 |
、其他基本情况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石盈信”)成立于上海,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及实业投资等业务。曾参与多个明星项目投资。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海石盈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
、海南利盛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法人/组织名称 | 海南利盛能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300MAC8JEMAXL□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3-02-15 |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旺洋路12号5层511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旺洋路12号5层511室 |
| 法定代表人 | 梁杰 |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珠宝首饰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酒店管理;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煤炭洗选;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灵石县恒铭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39,994.87 | 23,046.07 |
| 负债总额 | 12,623.21 | 8,405.81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27,371.66 | 14,640.26 |
| 资产负债率 | 32% | 36% |
| 科目 | 2026年6月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497.73 | 4,406.24 |
| 净利润 | 232.01 | 88.6 |
2、张明
| 姓名 | 张明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王正东
| 姓名 | 王正东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倪丽萍
| 姓名 | 倪丽萍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谭秀阳
| 姓名 | 谭秀阳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6、周婕
| 姓名 | 周婕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雍秀华
| 姓名 | 雍秀华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海安市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王兰峰
| 姓名 | 王兰峰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9、盛翠
| 姓名 | 盛翠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其他:________√无 |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基金名称 | 南通正海国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尚未设立完成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规模(万元) | 15,000万元 |
| 组织形式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尚未设立完成 |
| 存续期限 | 自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计至其后第7个周年日止 |
| 投资范围 | 投资于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新材料等硬科技行业,包括但不限于GPU及专用加速芯片、算力芯片及系统级解决方案、Fabless芯片设计、高速互连与存储、服务器与智算基础设施、机器人以及其他国家支持的行业企业 |
| 主要经营场所 | 尚未设立完成 |
| 备案编码 | 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
| 备案时间 | 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投资方名称 | 身份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 1 | 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6667% |
| 2 | 上海石盈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500 | 3.3333% |
| 3 |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900 | 19.3333% |
| 4 | 张明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6.6667% |
| 5 | 王正东 | 有限合伙人 | 850 | 5.6667% |
| 6 | 倪丽萍 | 有限合伙人 | 1,300 | 8.6667% |
| 7 | 谭秀阳 | 有限合伙人 | 850 | 5.6667% |
| 8 | 周婕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6.6667% |
| 9 | 雍秀华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6.6667% |
| 10 | 海南利盛能源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500 | 16.6667% |
| 11 | 王兰峰 | 有限合伙人 | 1,500 | 10.0000% |
| 12 | 盛翠 | 有限合伙人 | 1,500 | 10.0000% |
| 合计 | 15,000 | 100.0000% | ||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决策机制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委派一(1)名,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委派一(1)名,另一(1)名委员由管理人选聘的行业专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每位委员都拥有一票投票权。决议事项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全体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管理费基金应向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支付管理费,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支付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其中:
(1)管理费的计算期限为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至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如合伙企业进入延长期的,延长期内不收管理费)。1)合伙企业投资期收取的管理费费率为1.2%/年,期间管理费收费基数为该收费期间起始日本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2)合伙企业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收取的管理费费率为0.6%/年,退出期管理费的收费基数为该收费期间起始日本合伙企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总和。
(2)执行合伙事务报酬的计算期限为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至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本合伙企业进入延长期的,延长期内不收执行合伙事务报酬)。1)合伙企业投资期收取的执行合伙事务报酬费率为0.8%/年,期间执行合伙事务报酬收费基数为该收费期间起始日本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2)合伙企业退出期(不含延长期)内收取的执行合伙事务报酬费率为0.4%/年。
3、利润分配方式
就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项目可分配现金,合伙企业应当在取得该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的次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第一轮分配:向有权参与该投资项目收益分配的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有权参与分配的合伙人取得在该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本金。
(2)第二轮分配:第一轮分配后,如可分配现金仍有余额,则向有权参与该投资项目收益分配的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全体有权参与分配的合伙人取得按该项目投资本金的年化6%单利计算的收益。
(3)第三轮分配:经过前述分配后,若可分配现金仍有余额,则该等余额的80%向有权参与该投资项目收益分配的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2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其中基金管理人正海资产分得12%,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盈信分得8%。
各轮次分配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次分配前7个工作日,向全体合伙人提供分配方案,方案应当列明向每一位合伙人分配的金额及计算依据。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基金投资于高端装备、先进制造、新材料等硬科技行业,包括但不限于GPU及专用加速芯片、算力芯片及系统级解决方案、Fabless芯片设计、高速互连与存储、服务器与智算基础设施、机器人以及其他国家支持的行业企业。
、投资后退出机制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本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依据规定的投后管理流程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主动管理,对于发现退出机会的,及时提出具有预期可行的退出安排,并根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退出方案在监管机构规定的市场完成退出交易。合伙企业对投资期内实现项目退出的投资款原则上实施即退即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预计将自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计至其后第7个周年日止。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其中:
1、投资期自首次出资交割日起计,至其后第3个周年日止;除非基金管理人提出,且经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的合伙人同意,投资期结束后,除依据投资期届满前已经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承诺出资以外,合伙企业不得进行对外投资(本协议约定的临时投资除外)。
2、合伙企业的退出期自投资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计,至其后第4个周年日止。退出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提议延长存续期并提出相应方案,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合伙存续期可以延长2年。前述延长的退出期称为“延长期”,该等延长期应被视为退出期的一部分。
(二)出资方式
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缴付,且合伙人承诺不会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
(三)出资安排
合伙企业募集的认缴出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其中:
1、认缴出资总额的18%应当经基金管理人通知后并在本合伙企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后的60日内实缴到位。
2、剩余认缴出资至迟在本合伙企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后24个月内实缴完毕。
(四)争议解决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可以利用专业机构在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有助于拓宽公司产业投资渠道,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和坚实的保障。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盈利水平,给中小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本次投资是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业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