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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导读:关于对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95 号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获得债 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产投)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签订合同,双方确认合 同涉及债务金额合计3.99 亿元,包括本金3.58 亿元、利息和罚 息合计0.41 亿元,奥美产投应于2026 年3 月19 日前一次性支 付3.93 亿元,若债务人奥美产投按约定履行完毕偿还义务,则 信达资管同意豁免剩余债务金额。信达资管系你公司关联方,本 次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债务豁免金额为543.34 万元, 占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3.93%。经查, 本次合同签订时间为2026 年3 月17 日,但你公司直至2026 年

4 月24 日才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第1.4 条、第2.1.1 条、第6.3.6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 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 年7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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