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方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进行资金交易业务,开展债券买卖交易, 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业务期间不超过1 年。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方正证券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股的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方正证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方正证券之间的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6 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6,271.31 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为人民币5,511.84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0 亿元,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9%。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 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 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方正证券于1994 年10 月26 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429279950,注册资本:人民币82.32 亿元,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 号华远华中心4、5 号楼3701-3717,主要股东:新方正 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华。主要经 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 营)。
截至2025 年12 月末,方正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725.74 亿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12.12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13.61 亿元。累计实现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5.04 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7.66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9.12 亿元。方正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行与方正证券进行资金交易业务,开展债券买卖交易 并签订交易合同,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业务期间不超过1 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 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 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方正证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 65.38 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 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批。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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