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可川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5%刻度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5%
刻度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65.6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65.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先生、施惠庆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133,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施惠庆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施惠庆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朱春华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5%刻度的基本情况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惠庆先生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施惠庆先生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本次变动后,施惠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春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65.61%变动至65.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施惠庆 | 5,467.0928 | 29.10 | 5,353.3328 | 28.49 | 集中竞价? | 2026/7/22-2026/7/31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朱春华 | 6,860.0000 | 36.51 | 6,860.0000 | 36.51 | / | / |
| 合计 | 12,327.0928 | 65.61 | 12,213.3328 | 65.00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施惠庆、朱春华)》。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