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富祥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 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部分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不超过15.15亿元,其中为景德镇富祥生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30亿元。担保额度自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担 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 现、保函、信用证、出口保理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景德镇分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C260730GR3624014),为富祥科技在2026年07月30日至 2028年01月30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已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务人名称: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4、担保最高限额: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150,000,000)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6年07月30日至2028年01月30日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 额之和: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本款所称“担 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 金余额的最高额;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 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的费用。
7、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5.15亿元,均为全资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37%,实际已发生的有效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849亿元(含本次新增使用担保额度),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2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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