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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导读:我爱我家: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后,同意提交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审计部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秘书候选人邹天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具 备金融从业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谢勇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代文 娟女士、高晓辉女士、刘洋先生、段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代文娟女士 同时担任审计部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海琼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邹天龙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

2026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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